解振華先生在兩個重要的範疇為「預防氣候變化」作出貢獻:一、在中國國內致力領導和推動相關工作;二、致力促進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,並最終成功促成2015年《巴黎協定》的簽訂。
在首個範疇,自1993年起,解先生先後領導國家環境保護局(後升格為環境保護部)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領域的工作,例如環境保護、節約能源、減少污染等。有鑑於中國的重要性,他所制定、提倡和實施的政策,對預防全球氣候變化起了巨大的作用,並成為其他發展中經濟體的模範。
在第二個範疇方面,解先生絕對是成功遊說及促成需要195個參與國家和地區一致同意的2015年12月《巴黎協定》的關鍵人物。解先生在談判過程中以其耐心和智慧,成功促成中國和美國(兩個最大的經濟體及排放最多温室氣體的國家)共同合作。